Violence
家暴諮詢
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、精神上、經濟上的騷擾、控制、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就是家庭暴力。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,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,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。
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,建議您立即尋求協助,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,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。及早尋求幫助,將有機會制止暴力傷害,您可以隨時聯絡我們,我們提供24小時保護
家庭暴力防治法之所以可以保護被害人,最重要的原因來自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保護令相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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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77 條
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犯前項之罪,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 278 條
使人受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 279 條
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但致人於死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 280 條
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,犯第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第 281 條
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,未成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。